欧洲冠军杯历史由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足球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复兴,但这项运动仅仅是通过国家队的比赛在各国普及的。到了1953年,在温布利大球场进行的由英格兰队3:6负于匈牙利队的友谊赛竟然全场爆满。俱乐部之间的跨国较量也是如此,匈牙利基斯佩特洪韦德、英格兰阿森纳、阿根廷河床、意大利尤文图斯等俱乐部的海外远征,常常吸引了大批狂热的球迷。然而,无论是国家队之间的交流、还是俱乐部级别的赛事都为数寥寥。除了米特罗帕杯和拉丁杯等若干赛事之外,欧洲俱乐部之间不存在国际性赛事。这时,法国人加布里埃尔·亚诺提出了创立欧洲冠军杯的构想,这一年是1955年。

前法国国脚亚诺是欧洲足球先生评选活动的创始人,同时为法国《队报》和《法国足球》杂志撰稿,他敏锐地预感到有可能出现一个崭新的赛事,可以让欧洲各国顶尖俱乐部汇聚一堂。他提议由各国著名俱乐部以联赛制度创立一个新赛事。而当时欧洲足联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之中,第一届大会定于1955年3月2日召开,他们更为关心的是内部组织问题和如何争取各国家协会加入其组织。当时,它还没有条件对法国人提出的这一雄心勃勃、引人注目的想法给予支持。欧洲冠军杯的推动者们积极与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联系,但结果却令人失望。这两个组织都对没有国家队参加的比赛不太感兴趣。

当时在欧洲大陆上举行的俱乐部级国际比赛主要有米特罗帕杯和拉丁杯。中欧国家自1927年起便举行米特罗帕杯,这项比赛开始时只在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和南斯拉夫之间进行。后来又陆续接纳了意大利、罗马尼亚和瑞士和球队参加。而拉丁根开始于1949年,参加的有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的球队,这一比赛在当时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但是,所有这些比赛以及其他一些小型比赛,都只是局限干地区之间,而不包括整个大陆之间的交流。

亚诺的计划得到了皇家马德里队、安德莱赫特队、维也纳快速队等数家俱乐部以及匈牙利足协的热情欢迎。其它俱乐部则由于赛程冲突、球员报酬、夜间照明等种种原因而迟疑不决,或是提出异议。《队报》委托其编辑部的一位负责人枣雅克德·里斯维克组织了一次由当时的欧洲主委俱乐部的代表参加的会议,以确定欧洲俱乐部间的比赛形式。举行欧洲俱乐部杯赛的坚定支持者之一便是西班牙皇家马德里俱乐部的主席圣地亚哥·伯纳乌。他所领导的俱乐部在国际比赛中取得不少成就,为了更进一步,他继续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例如聘请了当时的几位著名球星:阿根廷的斯蒂芬诺和里亚尔。

会议于1955年4月2日至3日举行。尽管在一个月以前,欧洲足联在维也纳执委会会议上重申不与非国家队参加的比赛进行任何合作,但还是阻止不了各个协会派代表去巴黎。法国《队报》发出了18封邀请函,其中只有两家俱乐部代表没有与会。一家是苏格兰的爱丁堡爱尔兰人队,不过它同意参加新赛事;另一家是苏联的莫斯科迪纳莫队,其解释的理由是正值苏联严冬,难以赴会。在这次历史性的会议上,各家俱乐部对赛制达成了协议:比赛由各国联赛冠军参加;采用主客场淘汰赛制,或两队积分和净胜球都相同,则在第三者球场上举行一场附加赛;冠军杯的决赛须在欧洲足联事先确定的球场上进行;在本队球场比赛时,门票收入、广告费和电视转播费归东道主处理。在这次会议上,还设立了一个执行委员会,圣地亚哥·伯纳乌任该委员会的第一副主席。委员会负责起草拟定欧洲冠军杯的要点,并通报了国际足联以求理解。

欧洲足联想搞另外一个杯赛,替代《队报》和欧洲大部分俱乐部所提议举行的欧洲冠军杯。欧洲足联所要搞的杯赛不是要俱乐部队而是要各城市队参加,目的是为了密切欧洲各城市间的友好联系和体育交往。这项提议得到英格兰足球协会的支持,它当时正对没有参加发起创立欧洲俱乐部杯赛感到不快。这是英格兰足协的惯用手法,英国人对未在它的国土上研究过的事情一律采取轻蔑态度。实际上,在本世纪二十年代英国四个足球协会(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一直与国际足联闹别扭,它退出了这个组织,停止参加奥运会比赛和最初几届世界杯赛。当时任英格兰足协秘书长的斯坦利·劳斯明确表示该组织反对创立非国家非城市之间进行的比赛。他主张多组织一些欧洲人民之间、俱乐部之间、城市之间、工厂之间、青年组织之间、学校之间的友谊比赛。

后来,欧洲足联于1955年6月举办了国际城市工业博览会杯赛,这次比赛在首届欧洲冠军杯开赛前三个月举行。然而,尽管欧洲足联有着举办博览会杯的良好愿望,还是阻止不了该比赛变成二流比赛的趋向。首届比赛拖了三年才结束,最后一场比赛是巴塞罗那队和伦敦代表队之间于1958年5月1日进行的。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已举办过三届欧洲冠军杯。

1955年,形势的发展使国际足联改变了俱乐部冠军杯赛的看法。他们看到比赛的确还象那么回事。另外,参加比赛球队的水平也较高。像比利时的安德莱赫特、奥地利的维也纳快速、葡萄牙的里斯本竞技和西班牙的皇家马德里等队。另一方面,1954年在瑞士举行的世界杯赛首次进行电视转播并获得成功后,使得欧洲电视机构支持欧洲冠军杯可能性增大,而这一点意味着扩大影响并赚钱。

在国际足联的劝告下,欧洲足联开始重新考虑对欧洲冠军杯的反对态度。欧洲足联向欧洲冠军杯的组织者们提出条件把组织比赛的权力交还给欧洲足联,俱乐部代表队参加比赛须经所在国家协会批准等。

在所提出的条件被接受后,欧洲足联执委会于1955年5月21日在巴黎召开会议,邀请所有对比赛发生兴趣的俱乐部参加。会议决定由欧洲足联亲自组织这项完整,并将比赛改称为欧洲冠军杯,不再使用原称欧洲俱乐部杯赛。

英国人仍然拒不承认欧洲冠军杯,不准切尔西队参加首届比赛。但首届欧洲冠军杯仍然于1955年9月开赛,1956年5月结束,地点在巴黎,皇家马德里队获得冠军。

1968年对比赛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即在预赛阶段设立种子队,用以避免强队之间过早相遇。另一重大修改是“控制”抽签,以避免那些有政治纠纷的国家(如苏联和阿尔巴尼亚,希腊和土耳其等)碰巧分在同一组。1969年起取消了比赛中两队积分和净胜球数都相同情况下进行附加赛的做法;改为在积分和净胜球数都相同情况下,根据在对方场地进球多少决定胜负,即我们常说的“客场入球双计”。这样做的目的是力图避免参赛队在对方场地采用过分保守的防守型战术。在决赛中如出现平局,则采用加时赛,如仍不能作出胜负.则再进行一场附加赛。这种情况仅在1974年出现过一次,拜仁慕尼黑队在附加赛中以4:0大胜马德里竞技队,开始了他们三连冠的历程。

1992年,欧洲冠军杯在半决赛中引入了分组循环赛,两个小组的第一名再进行决赛。比赛也因此而改称了欧洲冠军联赛,但人们仍习惯于将其称为欧洲冠军杯。在后来的几年中,冠军杯的赛制又屡有变化,逐渐将分组循环赛制应用到复赛以前的比赛,参赛的球队也不再限于各国的联赛冠军,一些足球强国的联赛亚军也可以参赛。曼彻斯特联队在1999年神奇般地夺冠,他们正是以联赛亚军的身份参加比赛的。而这一切变化,都是为了增加比赛的场次,使参赛的各队能够得到更多的收益。

1998年,为了阻止各大俱乐部建立欧洲超级联赛的设想,欧洲足联决赛从1999/2000赛季起对欧洲三大杯赛进行有史以来最大的改革:欧洲优胜者杯赛被取消。而根据欧洲俱乐部比赛成绩的排名,各国可以派出1-4支球队参加欧洲冠军杯赛;在冠军杯赛中进行两个阶段的分组循环赛,第一阶段各小组的第三名还可以继续参加联盟杯。

其中 15个直接获得正选赛的俱乐部分别来自西班牙 (冠亚军 )、英格兰 (冠亚军 )、意大利 (冠亚军 )、德国 (冠亚军)、法国(冠亚军 )、葡萄牙 (冠亚军 )、希腊 (冠军 )、荷兰 (冠军 )、捷克 (冠军 )。

总之,每年都变化着,一共32支球队开始正式比赛,小组赛,16近8,8进4,半决赛,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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